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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指标》的说明

作者:内蒙古申科集团公司 浏览次数:4340次 发布时间:2019-12-25

 

1.机构名称:指在中估协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注册的机构名称。

2.机构成立时间:指机构初次在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如为原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后脱钩改制的机构,附注写明原事业单位名称和成立时间),请附机构工商注册副本的复印件,如填写脱钩改制的情况需加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3.注册资金:指机构工商注册资金。

4.注册地址:指机构工商注册地址。

5.办公场所:指机构主要办公场所一处,租赁房产或自有房产。

6.备案土地评估师总人数:指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经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备案的执业土地评估师人数。

7.房地产、资产评估执业资格:指机构具有如房地产、资产评估资质,如有请附证书复印件。

8.内土协专家人数:指在机构执业(通过执业登记),同时被内土协聘为土地评估专家库专家的估价师人数,如有请附专家聘书复印件。

9.中估协资深会员人数:指在机构执业(通过执业登记),同时被评为中估协资深会员的估价师人数,如有请附资深会员证书复印件。

10.参政议政及社会荣誉人数:指机构执业土地评估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人数,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等社会荣誉的人数,如有请附相关证明。

11.机构职业风险基金:指按照《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土地估价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中估协发〔2005〕32号)规定计提比例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

12.机构职业社会保险:指土地估价机构以本机构为投保人,以机构开展土地估价业务中可能出现的职业风险为标的投保的商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的社会保险不在此列。请机构提供显示风险基金留存和缴纳机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后一并附录。

13.党建工作:指在机构内是否成立党支部,并且有党建相关制度和实践内容,如有请附制度文本和实践相关证明。

14.技术负责人制度:指在机构内是否设置专职的负责审核土地估价报告的技术总监或总估价师,如有请附制度文本。

15.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指报告三审制度,如有请附制度文本。

16.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指企业内部人事、财务及报告归档管理制度,如有请附制度文本。

17.是否按要求进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上报业绩:指机构是否按照《关于做好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中估协发〔2012〕50号)的要求备案土地估价报告和按要求上报业绩。

18.是否按时向协会交纳本年度会费(团体及个人会费):

(1)按时缴纳:指本年度6月30日前缴纳;

(2)本年度缴纳:指本年度12月31日前缴纳;

19.机构纳税额:指机构在2017年11日起至2018年11日的纳税总额,请附税单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企业地税、国税凭证上的增值税、所得所为主要依据。

20.机构行业贡献:

   1)申报期内担任报告评审,继续教育师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大纲编写、命题审题和阅卷等工作,2018年有关土地评估等各类行业建设活动、行业捐赠、参与行业公益活动等;

(2)积极参加2018年度中估协组织的各类活动;

(3)积极参与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有关活动;

   4)申报期内机构创新性项目。

21.机构社会贡献:指机构在2018年1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社会公益活动中的贡献。如对特殊群体、灾区、 希望工程、大型公益活动的捐款捐物等,如有请附证明材料。

22.地价动态监测:指机构在2018年度参加自然资源部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活动情况,及内蒙古自治区级点地价动态监测活动。

23.机构学术水平建设:

(1)参加中估协各项行业学术研究项目及条例规章起草小组撰稿工作,附相关证明材料; 

    (2)发表文章、论文篇数:指在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带有机构署名并由机构执业土地估价师执笔的文章或论文,如有请附目录清单,包括:发表刊物名称、发表时间、署名人、刊号等,并提供发表刊物、杂志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包含机构、作者名称)复印件;

    (3)出版专业类书籍册数:指在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机构内执业土地估价师署名的,具有学术、技术价值的专业类书籍的册数,如有请附证明材料,包括:书名、书号、出版社、出版时间等;

    (4)中估协通过验收课题数: 指由中估协委托并列入2015年度课题计划,至今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课题数目;

 (5)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或协会学术研究项目或课题;

 (6)机构网络平台建设情况:如有附证明材料;

    (7)机构内部刊物:刊物封面、目录页等复印件。

24.机构形象宣传建设

机构是否有设立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内刊、报广等媒介宣传。

25.行业自律情况:指在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有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中估协或地方协会的通报批评、业内处罚,包括报告被鉴定情况;有无受到以上单位的通报表扬和表彰,如有请附相关证明。

26.土地评估总额:指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土地评估业绩的总额,附业绩清单,需与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数据及报送的业绩数据一致。

27.土地评估总面积:指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土地评估业绩的面积总额,附业绩清单,需与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数据及报送的业绩数据一致。

28.宏观基础项目数量:指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担任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统一年产值、国企改革土地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的项目数量,如有请附委托协议等证明材料。

29.报告质量情况:内土协存档的最近一次报告抽查评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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